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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限期收回专项资金催告书

发布日期:2026-08-04 浏览次数: 字体:[ ]

山东华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于2026年1月5日对你公司作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收回专项资金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 并于2026年2月4日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因你公司至今仍未履行退回专项资金的义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对你公司作出催告。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决定书》退回专项资金的义务,退款事由、具体支持项目内容及退款金额等详见附件《应退回专项资金情况表》(查看原件请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A座447室)。

具体资金入库账户信息如下,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账户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部;

账    号:219543685308006;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开发区支行;

备    注:资金下达年份、企业名称和项目名称;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告送达有关规定,在门户网站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催告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单位领取上述《催告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催告书有异议,请在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 申辩的权利。

如你公司逾期仍不履行资金退回义务,本单位将依法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应退回专项资金情况表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8月4日


(联系电话:0546-8300812)

附件:应退回专项资金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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