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保护色: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做好2026年度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职称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8-04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部门、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内各企业:


根据《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17〕66号)要求。现将2026年度开发区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职称认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范围

      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和职称管理服务权限下放要求,开发区组织人事部负责开发区内企事业单位正规全日制校毕业生职称认定工作。


二、申报条件

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合格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博士学位,毕业当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高等院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和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不再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系列评审或考试取得。        

列入上述申报认定范围的人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在职在岗且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相符;

(三)能胜任本专业技术工作且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四)现岗位有职(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须具备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五)全日制学历性质须符合中组部有关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政策规定。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17〕66号)要求,个人如实提交申报材料。

(二)单位审核。用人单位要通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等方式,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其品德表现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和相关证件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填写《申报材料真实性确认书》。推荐结束后,将《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工作情况一览表》在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报送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三)核准公布。开发区组织人事部组织审核认定,认定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经调查核实符合规定条件和程序的,予以行文公布,并颁发任职资格证书。《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表》应存入本人档案。


四、报送材料内容

(一)《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表》3份,需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进行填报并打印,系统填报说明见《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和《东营市职称评审报名手册》;

(二)从学信网查询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相关验证报告(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1份;

(三)人事劳动关系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事业单位人员提供《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企业及社会组织人员的,人社部门将通过查看社保缴费信息等方式,审核申报人员的人事劳动关系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情况(初级近一年,中级近三年);

(四)《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东营市事业单位职称申报岗位审核表》(限事业单位人员确认中级职称的提供);

(六)继续教育培训合格材料,提供《东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验证书》等。由开发区组织人事部负责登记审核,继续教育学分初级近一年,中级近三年(“服务平台”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继续教育数据);

(七)单位推荐报告1份:反映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品德表现和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等,推荐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

(八)《2026年度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

有关表格资料可从“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职称评审专栏”—“资料下载”中下载。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申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整理职称认定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报送材料截至时间:2026年9月10日。

报送材料地点:东营市府前大街59号B座一楼109室(职称评审办公室)

联系电话:8325335


附件:附件1:2026年度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汇总表.xlsx

附件2:《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17〕66号).pdf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2026年8月4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