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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收回专项资金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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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调查,你公司已不在注册地址或申报材料注明的地址经营。因其他方式已无法送达,我单位采用公告方式在门户网站(时间:2025年11月28日)向你单位送达《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退回专项资金的通知》。公告期满后上述通知视为送达,你公司未在指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亦未按照上述通知要求退回专项资金。 根据有关规定,我单位决定收回你公司专项资金,退款事由、具体支持项目内容及退款金额等详见附件《应退回专项资金情况表》(查看原件请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A座447室)。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有关资金缴入区财政库。具体资金入库账户信息如下,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账户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部; 账 号:219543685308006;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开发区支行; 备 注:资金下达年份、企业名称和项目名称; 如你公司不服本行政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你单位逾期不履行行政决定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我单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应退回专项资金情况表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5日
(联系电话:0546-830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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