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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33705000045051026/2025-00229 发文字号: 东开综发〔2025〕3号
发布机构: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主题: 教育科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5-10-27
规范性文件编号: 失效日期: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部关于印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 10- 27 浏览次数: 来源: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5- 10- 27 来源: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部

关于印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开综发〔2025〕3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部

2025年10月27日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等有关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强化政府保障、提高教育质量、提升社会认可度”为重点,着力缩小校际差异,实现区域师资配置均衡化、基础设施标准化、教育手段现代化、制度创新完善化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整体提高全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力争2025年底前,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全面提升;2026年底前,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评估认定。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建设

1.优化学校资源布局。根据区内学龄人口规模结构变化趋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等因素,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设施布局,科学合理配置教育设施资源,适时撤并整合生源少、规模小的学校。统筹做好2025-2026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保障工作。(责任单位: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经济发展部)

2.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按标准补齐补足生源高峰期校舍、仪器设备等。加强内部挖潜和争取协调,“一校一策”推动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场馆面积、音乐美术专用教室数、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等达到国家评估标准。实施食堂改造升级等项目,全面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责任单位: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财政金融部、经济发展部、生态环境分局)

3.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实施数字资源共建、数字筑基赋能、教学融合攻坚、数字评价体系构建、管理服务优化、新基建智能升级六项行动,着力构建绿色开放数字教育新生态。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努力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与IPv6 技术广泛应用。统一数据标准,推动政务服务 “一网通办”,同时强化网络安全防护保障。深化国家及省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应用,争取智能研修平台建设,推动优质课程双向流通、教师跨校协同研修与学生个性化学习。分层分类提升师生数字素养,推动形成师生数字能力协同提升的新生态。(责任单位: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财政金融部)

4.实施扩优提质行动。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构建义务教育教研联盟体系,逐步完善学校协同发展机制。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建立“紧密型”和“协作型”教育集团,探索横向联合与纵向一体化相结合的集团化办学方式,有效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分布。推动紧密型教育集团在学校治理、教学管理、教师激励、学生评价等方面纵深发展,探索完善内部教师交流机制,打造事业发展统一规划、教育教学统一安排、教研教改统一运行、教育资源统一共享的“四联四统一”管理模式。到2026年实现义务教育学校“一体化”工作机制全覆盖。(责任单位: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组织人事部)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5.均衡师资配置。结合班额、生源、师资结构统筹调配教师,努力补齐配足各学科专任教师。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聘”,进一步完善教师交流实施办法和考核办法,每年校际交流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10%;重点推进骨干教师校际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交流数量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加大薄弱学校教师的培养培育力度,提高师资均衡配置水平。(责任单位: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组织人事部)

6.加强队伍管理。坚持以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导师遴选、评优奖励、聘期考核的首要条件。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和修养,强化师德考核结果运用。完善教师培训规划,整合培训资源,落实教师梯级培养机制,实施头雁工程、三名工程、青蓝工程,搭建各类教师专业成长平台,大力推进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师培训经费投入保障,确保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用于教师培训。(责任单位: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财政金融部、组织人事部)

7.强化待遇保障。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有效运用考核评价、职称晋升等杠杆作用,发掘教师的潜能,激发教师队伍活力。(责任单位: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组织人事部、财政金融部)

(三)提高学校办学质量

8.完善育人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全环境立德树人方案,充分发挥胜凯全环境育人中心的科学指导、资源整合、家校联通、创新服务作用,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落实在学校、家庭、社会、网络等全场域。深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提升,构建完善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健全全环境立德树人协调机制,加快家校“教联体”建设,建好用好家长学校,深入开展“访万家”活动、家庭教育志愿服务活动,实施“家庭教育进社区”家校社协同育人项目。加强文明校园、绿色校园、书香校园、温馨校园“四个校园”建设,营造和谐融洽的育人氛围。(责任单位: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9.强化素质教育。坚持“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深化中小学德育改革,健全中小幼纵向衔接一体化育人机制,完善和构建中小幼一体化德育内容框架。充分发挥地域优势,编好用好红色文化、黄河文化、湿地生态文化、石油文化等乡土文化读本,丰富和拓展德育教育的内容。提升学生体育素养,完善“健康知识+基本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教学模式,改进传统大课间锻炼形式,鼓励学校自主开发1-2项能让学生乐于参加、全员普及的体育活动,保证每天校园阳光体育运动不少于1小时,每个学生至少掌握1-2项运动技能。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纳入对学校和学生的评价体系。提升学生的美育素养。深化美育课程教学改革,实施美育特色课程培育,美育品牌赛事打造,美育一线师资培养,美育评价体系构建四个攻关项目。支持学校开发美育校本课程,建设具有校园特色的艺术社团,打造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局面。全面实施美育浸润行动,健全面向人人常态化学校艺术展演机制,定期举行大型艺术活动,确保每名学生至少掌握1-2项艺术特长,积极做好每学期面向全体的艺术素养专项测试工作。以创建劳动教育实验学校、举办劳动教育技能大赛、制定学校及家庭劳动教育清单、建设劳动实践基地、开展劳动教育综合考评五个方面为抓手,扎实落实好劳动教育。(责任单位: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10.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落实《中小学一体化教学质量提升行动方案》,聚焦学科核心素养和新课程标准落实,以“学历案”和学习共同体建设为载体,推动课改落地,构建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学为中心”课堂教学范式,让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教学真正落实,每学年推出10个教学改革的先进典型。实施常态课堂质量提升计划,加强课堂教学基本规范建设,发挥优质课示范作用,抓好实效化的常态课堂教学。定期开展课堂教学运行督查,构建巡课、点评、反馈、帮扶四位一体的教学常规监督机制。(责任单位: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11.深化教学教研改革。密切结合最新研究动态前瞻性确定教研主题,以有组织教研,推动教研工作走深走实,支撑区域教学高质量发展。深化教研联盟运行机制,在一体化教研、一体化教学、一体化评价上下功夫,以联合教研范式的构建,改变学校的发展模式,实现协同发展和共同发展。建立健全主题教研、问题教研、“订单”教研、“半日教研”等校本教研制度,规范校本教研工作。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对义务教育课程实施进行整体规划,指导学校因校制宜规划学校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教研优秀教师选树、典型学校培育及优秀案例分享活动。(责任单位: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12.规范办学行为。坚持以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和督导检查推动“五项管理”目标任务落实。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严控学科类校外培训。推动教学改革提质增效,完善中小学学科作业班级统筹公开和总量控制制度,鼓励分层布置作业,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升级提档,落实课后服务收费办法和第三方规范引入,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强化考核评价,坚持将“双减”纳入中心和学校年度综合考核目标。(责任单位: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开发区公安分局、社会工作部、综合执法部、审批服务部)

13.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指导义务教育学校依法制定或修订学校章程,健全完善执行和监督机制。优化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教职工参与机制及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治理组织常态化运行机制。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完善区、街道、学校三级联动、全覆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实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计划,提高家校协同育人质量,促进学校治理水平提升。(责任单位: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街道、社会工作部)

14.健全教育评价制度。建立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过程评估检测机制,定期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完善构建形成对学校、机关科室的高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以评价促发展。扎实做好省、市、区教育评价改革实验基地、实验校的培育培养工作,构建“区域重点突破、学校典型挖掘”两级实验模式。坚持素质教育发展导向,构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指标体系,按要求定期组织中小学质量评价工作。加强对学校办学质量的评价与考核。(责任单位: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四)增强教育保障能力

15.落实特殊群体保障。完善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政策,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和关爱保护,确保不同群体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健全覆盖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水平。健全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责任单位: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财政金融部、社会工作部)

16.落实经费保障。优先落实义务教育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实行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责任单位: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财政金融部)

17.落实校园安全保障。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交通、食品卫生、消防、防溺水、集体活动、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管理,确保师生安全。加大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营造平安和谐的教育环境。(责任单位: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开发区公安分局、综合执法部、社会工作部、应急管理部、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交警一大队)

18.提高教育满意度。推动区、校两级通过家访、座谈、热线电话、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畅通群众利益诉求和表达渠道,广泛听取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对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攻坚治理,着力提升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教育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单位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创建工作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推动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明确目标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教育部评估办法要求,对照《开发区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责任分工表》(附件),逐项自查评估,认真查漏补缺,确保各项指标全部达标。同时,及时收集、整理印证材料,做好迎接省评估、国家认定现场查验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主动对标对表,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逐项抓好落实。要将创建目标落实情况纳入对相关单位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内容,及时组织开展督查,确保创建责任落实到位。

 

附件: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责任分工表

 


附件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责任分工表

评估项目

评估标准

责任单位

资源配置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组织人事部

2.每百名学生拥有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政府保障

程度

1.区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经济发展部

2.区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组织人事部、财政金融部、社会工作部

3.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4.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5.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6.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财政金融部

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8000元。

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财政金融部、社会工作部区残联

政府保障

程度

8.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财政金融部、组织人事部

9.教师4年288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10.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组织人事部、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11.全区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高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1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13.城区和镇街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14.全区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1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区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教育质量

1.全区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2.全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8%以上。

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社会工作部

3.全区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4.全区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财政金融部

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6.全区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7.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8.无过重课业负担。

9.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社会

认可度

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主要包括区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对象包括: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

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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