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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33705000045051026/2024-00349 发文字号: 东开综字〔2024〕13号
发布机构: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主题: 城建、环保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4-05-31
规范性文件编号: 失效日期: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部关于印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5- 31 浏览次数: 来源: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4- 05- 31 来源: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部关于印发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开综字〔2024〕13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部

2024年5月31日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区居民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构建绿色、节约、安全的清洁供暖体系,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依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2024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24〕14号)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稳妥推进、合理负担、惠及民生”的原则,2024年全区计划完成城区既有建筑能效提升约54万平方米;新开工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1.48万平方米。

二、工作职责

(一)责任主体。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调查摸底,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工程建设,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的手续办理、迁占补偿等问题;做好建设资金和运行补贴资金的筹集、监管、发放及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和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清洁取暖的运营维护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沟通渠道,确保群众满意。

(二)实施主体。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确定实施主体,组织供热企业做好城区集中供暖工作,清洁能源集中供暖工作,其他实施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按期完成。

(三)部门职责

1.经济发展部。负责协调省、市有关部门落实电网增容改造升级工作,做好能源保障供应;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能源保障、电网增容改造、散煤治理、清洁取暖价格优惠政策等相关资料。

2.财政金融部。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区级承担资金的筹措、拨付工作;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资金下达文件、财政可承受能力、带动地方资金投入等相关资料。

3.金融办。负责引导银行机构支持项目建设主体融资。

4.审批服务部。负责清洁取暖项目有关行政审批手续办理工作。

5.综合执法部。负责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管工作。

6.建设管理部。负责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的推进实施;负责已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清洁取暖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施工扬尘防治督查等工作。

7.市湿地城市建设推进中心。负责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督导调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工程实施方案落实情况、技术路线实施情况、项目验收合格率等相关资料,配合现场抽查工作;负责冬季清洁取暖涉及的城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推进实施。

8.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做好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就冬季清洁取暖督查、评审、验收等工作的沟通、衔接;将已稳定实现清洁取暖的区域依法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制定实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空气质量改善等相关资料,配合现场抽查工作。

9.东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做好供热运营单位东营市宏益经贸实业有限公司针对城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补贴资金外其余资金的筹集工作。

10.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改造项目的宣传、舆论引导、施工协调、协助做好质量监管等工作,做好群众反映问题解释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政策补贴

中央财政给予清洁取暖改造定额奖补,2024年奖补5292万元;市级财政补贴1296万元,区级财政补贴1242万元。

(一)工程建设补贴政策

1.城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对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实施外围护结构等能效提升,改造后较改造前能效提升30%以上,2024年完成约54万平方米改造任务。项目按照最高145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98元/平方米,市级资金24元/平方米,区级资金23元/平方米。

2.超低能耗示范项目。积极推动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2024年完成1.48万平方米建设任务。按照最高9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贴,其中市级资金180元/平方米,区级资金720元/平方米。

(二)有关事项

各部门要做好冬季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项管理;按照本方案补贴政策据实补贴,超出任务部分由部门自行解决。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结合目标任务,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将具体改造任务细化,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并将实施方案报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实施阶段。区冬季清洁取暖领导小组负责调度、推进全区清洁取暖工作各项任务,相关职责部门负责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统筹推进工程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质量管控等各项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城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11月底前完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工作;新开工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12月底前完成任务。

(三)验收阶段。按照《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指南》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环保评估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建立竣工台账,整理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清洁取暖项目竣工资料进行复核,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按照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改造提供的全过程技术服务、指导,做好方案制定、项目管理、考核验收等工作。

(二)严格监督考核。健全完善督查机制,采取定期检查、重点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督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规范资金管理。各部门要加强对清洁取暖补贴资金的筹措和使用监督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拨付效率;要严格落实《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将工程建设、设各购置、运行费用等备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贴资金。

(四)强化安全监管。健全完善清洁取暖相关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标准,加强对清洁取暖设备质量控制、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期运营服务等方面跟踪管理,形成完善的监督管理和约束机制,确保清洁取暖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安全及运行安全。

(五)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清洁取暖政策和安全宣传相关工作,积极宣传清洁取暖的重要意义,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引导城乡居民不断增强环保、节能和安全意识。做好群众反映问题解释工作,及时予以解决,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附件: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清洁取暖建设计划


附件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清洁取暖建设计划


县区

城区(县城)

清洁取暖改造

(万平方米)

农村清洁

取暖改造(户)

城区(县城)

既有建筑

能效提升

(万平方米)

农村农房

能效提升(户)

超低能耗建筑

示范项目

(万平方米)

东营经济

技术开发区

0

0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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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文字解读:关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文字解读

一图读懂:关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一图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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