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33705000045051026/2024-00524 | 发文字号: | 东开管发〔2024〕9号 |
| 发布机构: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主题: | 综合 |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12-20 |
| 规范性文件编号: | DYCR-2024-0340003 | 失效日期: | 2027-01-19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东营市永安陵园有限公司经营性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 发布日期: 2024- 12- 20 | 浏览次数: | 来源: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 2024- 12- 20 | 来源: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东营市永安陵园有限公司经营性公墓
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东开管发〔2024〕9号
东营市永安陵园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经营性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山东省发改委《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山东省发改委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235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我区经营性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价格管理类型
经营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经营性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
0.8㎡以下(含)公墓120元/座/年,0.8㎡以上(不含)公墓180元/座/年,本价格为最高限价,具体标准可在政府指导价格基础上适当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三、有关要求
(一)规范收费行为。公墓经营单位要遵守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二)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公墓经营单位要严格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公墓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执行时间及其他
本批复自2025年1月20日起执行,试行两年,有效期至2027年1月19日。有效期满前3个月前重新报批。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
文字解读:关于《关于对东营市永安陵园有限公司经营性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的文字解读
一图读懂:关于《关于对东营市永安陵园有限公司经营性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的一图读懂